北京出臺并購重組新政 驅動上市公司質量提升與首都產業升級
北京市委金融辦聯合北京證監局等多部門10月29日印發《北京市關于助力并購重組促進上市公司高質量發展的意見》(下稱《意見》),明確將以并購重組為抓手,精準錨定新質生產力方向,通過加快發展人工智能、醫藥健康、集成電路等戰略性新興產業,并鼓勵國企簡化流程、支持中介機構提升服務能力,全面驅動上市公司質量提升與首都產業升級。
01 聚焦新質產業 激活發展動能 《意見》鼓勵上市公司積極落實北京市高精尖產業等發展規劃,圍繞戰略性新興產業、未來產業等開展并購重組,加快發展人工智能、醫藥健康、集成電路、智能網聯汽車等北京市重點產業領域。首都經濟貿易大學資產評估研究院院長、財政稅務學院教授王競達告訴上海證券報記者,《意見》在共性聚焦集成電路、生物醫藥等新質生產力領域的基礎上,進一步突出細分賽道的前瞻性與創新性。 他認為,《意見》明確將具身智能機器人、量子信息、區塊鏈和先進計算等作為重點并購領域,這與上海“培育10家具有國際競爭力的上市公司”的規模導向、天津“聚焦綠色石化等優勢產業”的傳統升級導向形成較為明顯的差異,契合“十五五”規劃的方向。 “《意見》提出聚焦新質生產力發展方向,體現了鮮明的產業政策導向,這種精準的產業靶向有利于引導資本流向符合首都發展戰略的關鍵領域,避免并購重組‘脫實向虛’。”北京大學金融與產業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北京上市公司協會獨董工作委員會委員黃建華對上海證券報記者表示。 在吸引重點產業并購重組項目落地方面,《意見》鼓勵服務支持擬上市企業自主選擇通過IPO或并購重組上市,借助資本市場實現跨越式發展。同時,鼓勵支持市屬國有上市公司簡化并購重組內部決策流程,提升效率。“這一政策設計精準切中國有上市公司并購重組中的‘痛點’,通過程序松綁和政策護航,雙輪驅動激發國有資本活力,能夠有效發揮國有資本的引領作用,以新質生產力發展加速實現北京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布局。”王競達說。 02 提升中介能力 完善服務生態 在提升中介機構專業服務能力方面,《意見》鼓勵支持北京市證券公司整合資源,形成財務顧問業務特色和影響力,依規為并購重組參與者創新設計交易條款,發揮交易撮合作用,積極促成并購重組交易。 黃建華表示:《意見》體現了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強調了公平對待各類經營主體,提升中介機構專業服務能力;同時發揮政府的引導作用,建設閉環的并購重組生態體系。 在支持組建并購重組服務平臺方面,《意見》鼓勵支持北京上市公司協會、北京股權交易中心、北京基金業協會等,聯合其他社會組織、專業中介機構、金融投資機構等主體,共同建設具有非盈利屬性的并購重組服務平臺。 為貫徹落實《意見》精神,全面優化升級北京市產業并購生態,當日,由北京上市公司協會牽頭,北京股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與北京中關村科技創業金融服務集團有限公司聯合發起設立的“上市公司并購重組與發展服務平臺”正式亮相并完成簽約。 03 《意見》原文 中共北京市委金融委員會辦公室等七部門關于助力并購重組促進上市公司高質量發展的意見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有關單位: 為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根據《國務院關于加強監管防范風險推動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和《中國證監會關于深化上市公司并購重組市場改革的意見》,堅持市場化、法治化方向,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激發各類經營主體活力和創造力,通過并購重組提升上市公司質量、發展新質生產力、促進產業整合升級,助力首都經濟高質量發展,特制定以下意見。 一、明確重點方向,聚焦首都功能定位靶向發力 (一)鼓勵引導更多資源要素向新質生產力方向集聚。鼓勵上市公司積極落實本市高精尖產業等發展規劃,圍繞戰略性新興產業、未來產業等開展并購重組,加快發展人工智能、醫藥健康、集成電路、智能網聯汽車、文化產業、科技服務業、具身智能機器人、新能源、合成生物、量子信息、區塊鏈和先進計算、低空技術、商業航天、6G等本市重點產業領域,推動服務業、先進制造業、農業提質升級,構建首都現代化產業體系。(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鼓勵通過并購重組加大產業整合力度。根據本市產業集群發展戰略,鼓勵引導更多具有發展潛力的上市公司立足主業,發揮產業鏈鏈主功能,整合同行業或上下游資產,成長為千億級市值、萬億級市值的企業。鼓勵傳統行業上市公司加大資源整合,合理提升產業集中度,減少“內卷式”競爭。支持私募投資基金等經營主體以促進產業整合為目的依法收購上市公司。(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北京證監局、市委金融辦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鼓勵規范開展跨行業、跨區域的上市公司并購重組。支持運作規范的上市公司圍繞產業轉型升級、尋求第二增長曲線等需求開展符合商業邏輯的跨行業并購,在全國乃至全球并購優質項目。健全投融資服務機制,支持京津冀上市公司圍繞“六鏈五群”,跨區域開展并購重組。支持符合條件的外國投資者對上市公司進行戰略投資,提升上市公司國際競爭力。(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市商務局、北京證監局、市委金融辦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堅持市場主導,充分調動經營主體積極性 (四)公平對待參與并購重組的各類經營主體。堅持并購重組是市場化交易的定位,根據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的要求,公平支持各類經營主體結合自身產業發展需要,自主決策、依法參與上市公司并購重組,服務北京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全球數字經濟標桿城市、國際消費中心城市等建設。(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吸引重點產業并購重組項目落地本市。打造“北京服務”品牌,根據不同所有制的經營主體特點、需求,高效提供特色化落地服務。服務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依法收購上市公司,注入優質資產,提升上市公司質量。服務支持民營上市公司規范開展并購重組,實現高質量發展。服務支持擬上市企業自主選擇通過IPO或并購重組上市,借助資本市場實現跨越式發展。立足中央企業總部聚集優勢,服務支持央企上市公司積極開展有利于提高投資價值的并購重組。支持市屬國有上市公司簡化并購重組內部決策流程,提升效率,因不可抗力導致企業并購重組項目未達到預期的,予以盡職合規免責。(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國資委、市委金融辦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提升中介機構專業服務能力。支持本市證券公司整合資源,形成財務顧問業務特色和影響力,依規為并購重組參與者創新設計交易條款,發揮交易撮合作用,積極促成并購重組交易。鼓勵財務顧問、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等中介機構提升執業質量,歸位盡責。(北京證監局、市司法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發揮政府引導作用,助力提升交易效率與效果 (七)建立重點并購重組標的項目清單。結合專精特新企業、優質私募基金投資企業等上市后備企業發展需要,建立重點標的項目清單。加強項目清單的管理與維護,實時動態更新信息,確保時效性與準確性,提升項目質量。(市委金融辦、北京證監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市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支持組建并購重組服務平臺。支持北京上市公司協會、北京股權交易中心、北京基金業協會等,聯合其他社會組織、專業中介機構、金融投資機構等主體,共同建設具有非盈利屬性的并購重組服務平臺。線上線下協同發力,線上實現信息公開化、可視化、生動化,線下定期組織上市公司與標的企業精準對接,提供政策咨詢、業務培訓、需求挖掘、撮合交易等全方位服務。(市委金融辦、北京證監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市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協助交易各方加強資源整合。根據交易各方實際需求,協助做好重要并購重組交易完成后的資源整合,跟蹤評估整合效果,對成功落地本市的重點產業項目加強配套服務及保障。(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注重系統建設,打造一流生態體系 (十)營造便利并購重組的營商環境。建立并購重組痛點雷達機制,及時收集高頻問題,采取有效政策措施,解決妨礙交易的制度性問題。簡化行政審批或備案程序,加快審核速度。用好重點領域的跨境并購項目對外直接投資(ODI)備案機制,便利上市公司并購境外優質資產。(市委金融辦、北京證監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國資委、市市場監管局、外匯局北京市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發揮證券交易場所并購重組主陣地作用。支持京滬深證券交易所在京協調發展。支持北京證券交易所、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股份有限公司發揮服務創新型中小企業主陣地優勢,成為中小企業并購重組交易首選地,逐步做大影響力。支持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深化主板、科創板、創業板并購重組改革,增強“大盤藍籌”“硬科技”“三創四新”屬性。(市委金融辦、北京證監局、全國股轉公司、北交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鼓勵優質上市公司、各類投資主體單獨或聯合以市場化方式設立和運營并購基金。支持并購基金與八支市級政府投資基金聯動,鼓勵并購基金對八支市級政府投資基金所投項目的接續支持,形成協同聯動效應。借助并購基金等市場化資金,合理規劃政府投資基金退出安排,不斷提升企業發展后期市場化資金比例,實現政府引導資金的良性循環和高效利用。(市委金融辦、北京證監局、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三)做好配套金融服務。鼓勵金融機構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加強股貸債保聯動,為上市公司并購重組提供多元化金融支持。用好科技企業并購貸款政策試點、金融資產投資公司股權投資試點、保險資金長期投資改革試點等各項支持政策,多渠道培育耐心資本支持并購重組。(市委金融辦、人民銀行北京市分行、北京金融監管局、北京證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四)高效處理并購重組交易糾紛。發揮北京金融法院作用,完善金融糾紛專業化審判機制,加快北京金融法院管轄的涉上市公司并購重組的案件審理,支持企業依法開展并購重組業務,營造公平市場環境。發揮本市仲裁機構專業優勢,引入調解、專家評審等多元化爭議解決方式,與仲裁程序有機結合,提供更加靈活、高效的爭議解決方案。(北京金融法院、市司法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依法加強監管,切實做好風險防范 (十五)依法加強并購重組監管。引導交易各方嚴格履行信息披露等法定義務,依法開展事前、事中監管,提高監管包容度,強化事后監管,嚴厲打擊欺詐發行、財務造假、內幕交易等違法行為,切實保護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北京證監局、市公安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六)健全并購重組風險監測、預警、處置機制。進一步加強風險監測預警,密切關注并購市場非理性因素發展情況,增強監管溝通和引導服務,及時上報可能出現的風險情況。發揮府院聯動作用,完善行政執法與司法審判銜接機制,做好風險防范和處置工作。(北京證監局、市委金融辦、北京金融法院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七)加強與并購重組相關的合規、安全審查。優化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規范對資產定價和交易環節的監督約束,防止國有資產流失。指導交易各方做好反壟斷、跨境投資等合規、安全審查。(市國資委、市市場監管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商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加強組織保障,持續提升發展質效 (十八)加強組織領導。將上市公司并購重組作為企業上市服務工作機制的重要內容,加強組織領導,狠抓責任落實。相關單位根據各自職權范圍,視需要配套制定負責領域的政策措施,確保各項措施落地見效,盡快形成更多典型案例。加強宣傳引導,營造良好市場氛圍。(市委金融辦、北京證監局、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北京市分行、北京金融監管局、外匯局北京市分局、市國資委、市市場監管局、市商務局、市財政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北京金融法院、全國股轉公司、北交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九)協同聯動形成合力。建立健全市區兩級協同聯動機制,各單位依照職責主動作為,加強溝通、密切協作,主動對接、共同擔當,切實形成工作合力。市級相關部門加強政策制定、統籌協調、業務指導,支持各區政府、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依據本意見,做好上市公司并購重組服務管理工作。(市委金融辦、北京證監局、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國資委按職責分工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