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行長:全國融資平臺數量下降超七成
10月26日,在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上,受國務院委托,中國人民銀行行長潘功勝作了國務院關于金融工作情況的報告。報告在談及防范化解金融風險隱患方面稱,經過中央和地方各方面努力,2025年9月末,全國融資平臺數量、存量經營性金融債務規模較2023年3月末分別下降71%、62%,風險明顯緩釋。
隨著一攬子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風險政策快速落地,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數量大幅壓減。
10月26日,在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上,受國務院委托,中國人民銀行行長潘功勝作了國務院關于金融工作情況的報告。報告在談及防范化解金融風險隱患方面稱,經過中央和地方各方面努力,2025年9月末,全國融資平臺數量、存量經營性金融債務規模較2023年3月末分別下降71%、62%,風險明顯緩釋。
這意味著僅用兩年半時間,中國壓降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數量超過七成。
長期關注政府投融資的中央財經大學教授溫來成告訴第一財經,隨著中國加強地方政府債務治理,尤其是加快化解地方政府隱性債務,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數量近年快速大幅壓減,這對防范地方政府債務風險和保障國家財政安全意義重大。
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是指由地方政府及其部門和機構、所屬事業單位等通過財政撥款或注入土地、股權等資產設立,具有政府公益性項目投融資功能,并擁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的經濟實體,包括各類綜合性投資公司等。
不少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事實上承擔著政府融資職能,是地方經濟發展的主力軍和城市建設的先鋒軍,推動了地方經濟發展,但與此同時過度舉債、管理不規范等問題,也帶來地方政府隱性債務快速膨脹,給地方經濟財政運行帶來較大風險。
此前中國就已開始清理規范地方政府融資平臺,2014年隨著新預算法獲通過,并首次打開省級政府發行政府債券來籌資“前門”,國務院也宣布剝離政府融資平臺公司政府融資職能“后門”,融資平臺公司不得新增政府債務。
溫來成表示,在2015年正式施行新預算法之前,法律層面地方政府并沒有發行政府債券籌資權力,而地方又承擔較多經濟建設職能,在財政資金不能滿足需求的客觀情況下,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應運而生,承擔著不少地方公益性項目建設籌資職能。而隨著新預算法施行后,地方政府可以通過發行政府債券籌資,從歷史使命來看,絕大多數融資平臺公司就需要退出歷史舞臺。
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退出進度近些年明顯加快。而這背后跟中央出臺一攬子化解地方政府隱性債務政策快速落地有關。
根據財政部公開信息,2023年7月,中央政治局會議要求制定一攬子化債方案。財政部安排了超過2.2萬億元地方政府債券額度,支持地方化解存量債務風險和清理拖欠企業賬款。2023年末全國納入政府債務信息平臺的隱性債務比2018年摸底數減少了50%。
2024年11月中央出臺一攬子化債方案,其中一大核心內容是在2024年至2028年共計發行10萬億元政府債券置換10萬億元存量隱性債務。這一方案快速落地,截至目前實際發債規模已經超過5萬億元,隱性債務置換進度已經過半。
隨著地方政府隱性債務快速減少(2024年底為10.5萬億元),此前背負這些隱性債務的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也加快剝離政府融資職能,近年越來越多的融資平臺公司宣布剝離政府融資職能,退出“融資平臺公司名單”。根據今年6月公開的《國務院關于2024年中央決算的報告》,結合落實隱性債務置換政策,加快推進地方融資平臺改革轉型,融資平臺數量減少7000多家。
溫來成表示,按照2018年相關政策文件,要用十年時間(2028年底)完成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出清任務。純公益性的“空殼”政府融資平臺公司應該撤銷,而有產業類主營業務的融資平臺應該轉型為一般性國有企業,面向市場化經營。
此次中央一攬子化債政策在注重化解存量隱性債務的同時,也強調避免新增隱性債務,防止“一邊化債、一邊新增”。因此隱性債務主體的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出清勢在必行。
今年3月的《政府工作報告》提到,加快剝離地方融資平臺政府融資功能,推動市場化轉型和債務風險化解。7月30日召開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提出,要積極穩妥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嚴禁新增隱性債務,有力有序有效推進地方融資平臺出清。
溫來成表示,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存在本身,就是隱性債務不斷蔓延滋生的“土壤”。而隨著中國加快出清融資平臺公司,這將有利于根治隱性債務不斷增長問題。
近些年中國封堵地方債“后門”力度不斷加大的同時,也加大依法舉債“前門”。比如近些年中國提出優化中央與地方債務結構,中央財政加大舉債力度,如近兩年發行了超長期特別國債。地方政府債券發行規模也持續攀升,比如今年安排4.4萬億元新增專項債券,創歷史新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