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丨超預期!國務院33項措施穩經濟:涉及總金額超7萬億 這些大項目被點名
5月31日,國務院發布扎實穩住經濟的一攬子政策措施(六個方面33項措施),包含財政政策7項、貨幣金融政策5項、穩投資促消費政策6項、保糧食能源安全政策5項、保產業鏈供應鏈穩定政策7項、保基本民生政策3項。
研究將批發和零售業,農、林、牧、漁業,住宿和餐飲業,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教育,衛生和社會工作,文化、體育和娛樂業等7個行業企業納入按月全額退還增量留抵稅額、一次性全額退還存量留抵稅額政策范圍,預計新增留抵退稅1420億元。 6月30日前基本完成集中退還存量留抵稅額;今年出臺的各項留抵退稅政策新增退稅總額達到約1.64萬億元。 加快今年已下達的3.45萬億元專項債券發行使用進度,在6月底前基本發行完畢,力爭在8月底前基本使用完畢; 引導商業銀行對符合條件的專項債券項目建設主體提供配套融資支持,做好信貸資金和專項債資金的有效銜接; 適當擴大專項債券支持領域,優先考慮將新型基礎設施、新能源項目等納入支持范圍; 今年新增國家融資擔保基金再擔保合作業務規模1萬億元以上; 計劃安排30億元資金,支持融資擔保機構進一步擴大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業務規模,降低融資擔保費率。 將普惠小微貸款支持工具的資金支持比例由1%提高至2%; 鼓勵對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貨車司機貸款及受疫情影響的個人住房與消費貸款等實施延期還本付息; 中央汽車企業所屬金融子企業要發揮引領示范作用,對2022年6月30日前發放的商用貨車消費貸款給予6個月延期還本付息支持; 對符合條件地區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暫時困難的所有中小微企業、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階段性緩繳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緩繳期限階段性實施到今年底。 繼續推動實際貸款利率穩中有降; 科學合理把握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IPO)和再融資常化; 支持內地企業在香港上市,依法依規推進符合條件的平臺企業赴境外上市; 對民營企業債券融資交易費用能免盡免,進一步釋放支持民營企業的信號; 加大對水利、水運、公路、物流等基礎設施建設和重大項目的支持力度; 2022年再開工一批已納入規劃、條件成熟的項目,包括南水北調后續工程等重大引調水、骨干防洪減災、病險水庫除險加固、灌區建設和改造等工程; 支持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發行3000億元鐵路建設債券; 對沿江沿海沿邊及港口航道等綜合立體交通網工程,確保應開盡開、能開盡開; 啟動新一輪農村公路建設和改造; 推動實施一批具備條件的地下綜合管廊項目; 2022年新增支持500家左右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 各地區不得新增汽車限購措施,已實施限購的地區逐步增加汽車增量指標數量、放寬購車人員資格限制; 全面取消二手車限遷政策; 研究今年內對一定排量以下乘用車減征車輛購置稅的支持政策; 引導金融機構提升金融服務能力,更好滿足消費升級需求。 充分發揮平臺經濟的穩就業作用,穩定平臺企業及其共生中小微企業的發展預期; 在前期已發放200億元農資補貼的基礎上,及時發放第二批100億元農資補貼; 支持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煤礦提高生產能力,加快煤礦優質產能釋放; 積極穩妥推進金沙江龍盤等水電項目前期研究論證和設計優化工作 推動能源領域基本具備條件今年可開工的重大項目盡快實施; 加快推動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區為重點的大型風電光伏基地建設,近期抓緊啟動第二批項目; 按程序核準和開工建設基地項目、煤電項目和特高壓輸電通道; 重點布局一批對電力系統安全保障作用強、對新能源規模化發展促進作用大、經濟指標相對優越的抽水蓄能電站,加快條件成熟項目開工建設; 加快推進張北至勝利、川渝主網架交流工程,以及隴東至山東、金上至湖北直流工程等跨省區電網項目規劃和前期工作; 加強原油等能源資源儲備能力,謀劃儲備項目并盡早開工; 全面落實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出現生產經營困難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用水、用電、用氣“欠費不停供”政策,設立6個月的費用緩繳期; 2022年對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承租國有房屋減免3—6個月租金; 增加民航應急貸款額度1500億元,并適當擴大支持范圍,支持困難航空企業渡過難關; 支持航空業發行2000億元債券; 研究提出向有關航空企業注資的具體方案; 全面取消對來自疫情低風險地區貨運車輛的防疫通行限制,著力打通制造業物流瓶頸; 不得擅自阻斷或關閉高速公路、普通公路、航道船閘,嚴禁硬隔離縣鄉村公路; 中央財政安排50億元左右,擇優支持全國性重點樞紐城市,提升樞紐的貨物集散、倉儲、中轉運輸、應急保障能力; 中央財政在服務業發展資金中安排約25億元支持加快農產品供應鏈體系建設; 安排約38億元支持實施縣域商業建設行動; 加快1000億元交通物流專項再貸款政策落地,支持交通物流等企業融資; 在農產品主產區和特色農產品優勢區支持建設一批田頭小型冷藏保鮮設施,推動建設一批產銷冷鏈集配中心; 受疫情影響的繳存人,不能正常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不作逾期處理,不納入征信記錄; 各地區可根據本地實際情況,提高住房公積金租房提取額度,更好滿足實際需要; 中央財政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獎勵資金安排400億元,推動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務制度; 用好中央財政下撥的1547億元救助補助資金,壓實地方政府責任,通過財政資金直達機制,及時足額發放到需要幫扶救助的群眾手中。